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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因公短期出国(境)交流访问须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文章来源: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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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因公出国人员在办理申请出国手续时,首先应由本人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因包含出访国家、出访目的、出访经费来源以及出访天数等内容),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报送分管校领导,并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方能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2、学校党委会表决同意后,申请者需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并填写《贵州财经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上述表格所填写个人信息需详细准确。
3、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签批,并按照有关要求对因公出访进行公示。
因公出国申报材料包括:学校党委会纪要、《贵州财经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三份原件)、《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三份原件)、《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三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因公出国护照相片回执单及白底二寸因公护照照片8张、外方邀请信或参加活动的通知、出访日程安排以及出访要求的其他材料,有参会论文的另附参会论文摘要。以上材料如是外文的,另需附上中文翻译件。
4、公示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完成申报文件。申请者取回文件后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递交材料。
5、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申请者领取批复文件。
6、申请者办理因公出国(境)证件。有申办签证需要的,凭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原件,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所需材料。
7、申请者凭因公出国(境)证件出访。
8、按照有关要求,申请者按时回国后向省外办、学校负责部门提交《因公出访任务执行情况反馈表》和出访总结,并退回因公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