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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及合作研究须知
发布时间:2015-10-20
文章来源: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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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及合作研究(除台湾地区外)境外连续停留时间3个月以上,流程如下:
1、申请者向所属部门提交出国留学意向申请书,请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校领导同意。
2、学校同意后,申请者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并填写《贵州财经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3、申请者将出国留学申报材料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签批,并按照有关要求对因公出访进行公示。
4、公示后,申请者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递交申报出国留学材料。
5、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申请者领取批复文件。
6、申请者根据项目要求办理护照、签证等证件。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凡在国(境)外连续停留时间为三个月以上者,须自行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持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留学国家(地区)。
7、申请国家公派出国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签署协议书;申请单位公派出国者,与学校签署协议书,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备注:
出国留学申报材料包括:《贵州财经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三份原件)、邀请人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录取通知材料、协议书以及出访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如是外文的,另需附上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