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访问
关于外国专家来我校短期交流办理程序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03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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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我校对外交流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对外交流管理,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欲邀请短期来访的外国专家必须来自于已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国外大学,且入境期间不得超过90日(超过90天视为长期,须办理工作签证)。前期申请与到校后的管理过程须参照《贵州财经大学外国专家短期交流管理流程图》(见附件一)。
只有经我处审核并报省外专局审核通过,并由省外专局签发《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后,外国专家方可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及相关材料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相关签证。
如不按规定向我处提前报备并提交材料报省外专局审核的,所出现的一切后果由邀请部门自负。
贵州财经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