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因公出国(境)任务公示
根据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现对贵州财经大学李小艺同志作为带队教师因公赴马来西亚事宜的公示如下:
一、团组人员名单
姓名 |
实际工作部门及职务 |
对外身份 |
李小艺 |
公共管理学院 副院长 |
带队教师 |
二、出访国家(地区)
国家(地区) |
停留天数 |
马来西亚 |
14 |
三、出访任务
国家(地区) |
任务详情 |
马来西亚 |
应马来西亚拉曼大学邀请,带领学生赴拉曼大学开展为期14天的短期研学活动,负责相关活动的协调与学生管理及合作项目考察 |
四、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第1天 7月20日 |
从中国出发前往马来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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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7月21日 |
10:00-12:30 |
开幕式&参观大学校园和金宝 |
拉曼大学(金宝校区) |
14:00-16:00 |
讲座:批判性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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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0:00 |
欢迎晚宴 与拉曼大学学生见面(文化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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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7月22日 |
9:30-11:30 |
讲座:风险管理 |
拉曼大学(金宝校区) |
14:00-16:00 |
讲座:英文学术写作与发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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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7月23日 |
9:30-11:30 |
讲座:马来西亚数字政府建设 |
拉曼大学(金宝校区) |
14:00-16:00 |
讲座:英文学术写作与发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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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天 7月24日 |
9:30-11:30 |
讲座:马来西亚智慧城市建设 |
拉曼大学(金宝校区) |
14:00-16:00 |
讲座:东南亚经济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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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天 7月25日 |
9:30-11:30 |
讲座:马来西亚社会工作实务讲解 |
拉曼大学(金宝校区) |
14:00-16:00 |
讲座:东南亚经济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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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天 7月26日 |
全天 |
拉曼大学孔子学院与拉曼大学国际“一带一路”倡议论坛——经济、教育与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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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天 7月27日 |
全天 |
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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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天 7月28日 |
全天 |
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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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天 7月29日 |
9:30-11:30 |
访问当政府部门 |
当地政府部门 & 当地企业 |
14:00-16:00 |
访问知名企业和当地公益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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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
(实地考察怡保,霹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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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天 7月30日 |
9:30-11:30 |
讲座:商业与可持续性发展目标 |
拉曼大学(金宝校区) |
14:00-16:00 |
讲座:中马经济合作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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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天 7月31日 |
9:30-11:30 |
讲座:社会科学 |
拉曼大学(金宝校区) |
14:00-16:00 |
讲座:未来人才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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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
结业典礼,培训总结与交流会议 告别晚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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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天 8月1日 |
9:00-11:30 |
从金宝校区前往吉隆坡 |
拉曼大学(金宝校区)& 吉隆坡 |
14:00-17:00 |
吉隆坡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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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天 8月1日 |
返回中国 |
五、邀请单位及背景情况
国家 (地区) |
邀请单位 |
背景情况 |
马来西亚 |
拉曼大学 |
马来西亚拉曼大学于2002 年成立,由马来西亚华人公会主办,是马来西亚第一所由华人创办的大学,它的成立源自拉曼学院的发展,旨在扩增国民高等教育受教机会,推动国家发展。拉曼大学有霹雳州金宝主校区和雪兰莪州双溪龙分校区。金宝主校区占地广阔,环境优美,被群山环绕,还有湖泊点缀,学习氛围浓厚;双溪龙分校区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为学生生活提供便利。 学校学科齐全,涵盖文、商、管、理、工、农、医等众多领域。提供超过 140 项从基础课程到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术项目,如会计、经济、精算、工程、医学等专业,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学校教学质量高,师资雄厚,教师具备丰富的学术和实践经验。是马来西亚少数获学术资格鉴定机构授予学术自治权的大学之一,研究实力强,有多个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国内外研究项目。 拉曼大学与全球 242 所国际姊妹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国际视野和交流机会,学生可参与交换计划和文化交流活动。学校注重 “全人教育”,通过课外活动提升学生软技能,鼓励学生参加社区项目、体育活动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六、往返航线
日期 |
航空公司及航班号 |
出发、抵达、中转城市 |
2025年7月19日 |
国航CZ3691 |
贵阳-广州 |
2025年7月20日 |
南航 CZ3047 |
广州-吉隆坡 |
2025年8月1日 |
南航 CZ366 南航 CZ6411 |
吉隆坡-广州 广州-贵阳 |
七、经费来源及预算
此次任务所需费用所产生的国内交通费用等由公共管理学院承担,费用约为11,000元。
此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6月4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国际交流处反映。为了便于核实情况,反映意见请署本人真实姓名。监督电话:0851-8851046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5月27日